根据《上海市离婚登记规定》,申请离婚的当事人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已经离婚协议书签署,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调档案,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登录上海市司法局官网(http://www.shtj.gov.cn/),点击“政务服务-档案管理”栏目,选择“个人档案查询、调阅”进行查询。
2. 根据提示填写查询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验证个人信息。
3. 选择要查询的档案门类,如婚姻状态等,并填写相应的证明材料。
4. 提交申请后,等待相关机构审核,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档案保管机构查询档案。
5. 如果需要调阅离婚协议书,可以向档案保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 档案保管机构收到申请后,将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人的资质和合法性,并酌情给予批准或驳回。
7. 如果申请被批准,申请人可以前往档案保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如调取档案,缴纳相应费用等。
总之,调档案是一个需要按照正规程序进行操作的过程,需要申请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明材料。在申请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前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