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遵循相关法律程序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经过法院审查确认,最终实现离婚的一种制度安排。协议离婚制度在中国大陆法律中的出现可以追溯到2003年,当时经过修改完善的《婚姻法》正式施行,其中包括了法律规定的协议离婚程序。
在协议离婚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自主协商,达成协议后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最终在法律程序的框架内完成离婚。相比传统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制度具有效率高、简便快捷等优势,可以帮助夫妻双方快速解除婚姻关系,维护合法权益。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大陆法律制定机关逐步对协议离婚制度进行了完善。2011年,在《民事诉讼法》修订中,新增加了“协议离婚案件简易程序”的规定,依法进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得到了更加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另外,法院在审核协议离婚协议的时候,也需要参考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以保证离婚协议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制度的出现和完善,有助于满足社会多元化的离婚需求,也有助于提升离婚程序的效率和公正性。在未来,协议离婚制度也将继续得到推广和完善,为离婚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清晰的法律程序和维权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