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离婚时所达成的一份关于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财产赡养、赡养老人等一系列问题的书面协议。以下是宜阳县离婚协议的写法,供参考。
一、离婚原因
夫妻双方经过深思熟虑,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因此,双方现在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决定离婚。
二、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的财产,包括房子、存款、汽车、投资等,双方平均分配,其中,宜阳县府直辖村(居)的房产归居住宜阳县的一方所有。
2.夫妻离婚后所产生的债务,按照责任原则来分担,每人承担自己的债务。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未经对方同意的借款或欠款为由,向对方追讨或索取金钱。
三、子女抚养
1.夫妻共有的子女,由一方承担抚养责任,另一方支付每月抚养费,具体数额为每个子女每月300元。
2.子女的教育费,由父母双方平均分担。
3.子女在法定成年年龄前的监护权,由父母双方轮流担任。
四、财产赡养
1. 由一方支付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给另一方。
2.对于生活无法自理的一方,由另一方支付每月2000元的生活费。
五、其他事项
1.离婚后,夫妻双方有权重新选择婚姻对象,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有一方未能履行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2.若夫妻在离婚前已达成某些约定,本协议应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无须另行约定。
3.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必须遵守约定,如有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是宜阳县离婚协议的样本,夫妻双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协议条款。无论是离婚还是婚姻都是需要认真对待的,当然,若绝对无法继续相处才需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