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约定离婚事项的书面文件,本着诚实、公平、自愿、有效的原则,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
1. 本着自愿原则,自愿离婚,结束婚姻关系。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恢复为单身身份,自由处理财产,不再承担相互义务。
2. 意见一致,双方无争议。
3. 双方在清醒状态下,自愿签署协议书。双方确认协议生效,不得变更或撤销。
二、财产分割协议
1. 双方约定财产分割,男方将全部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负担剩余贷款,男方不再承担任何房贷负担。
2. 双方约定以平等、公平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男方放弃对女方名下的所有财产和资产的要求。
3. 双方约定离婚后的债务由各自负责,不再互相负担。
三、监护权协议
1. 双方同意抚养子女的监护权由女方独立承担。
2. 男方同意向女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应的比例支付抚养费。
四、最终协议
1. 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是,双方必须在离婚程序中向法院提交协议书并经过法院确认。
2. 双方约定在今后的意外事件、财产分割方面没有任何纠纷。
3.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从此解除法律关系。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并加盖家庭成员印章后生效,并在离婚仲裁或法院审判程序时作为重要依据。同时,本协议书应由双方保管妥善,不得挪作他用或泄露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