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由政府或拆迁公司为拆迁赔偿对象所建造的住房,在拆迁补偿时提供给被拆迁者的一种住房赔偿方式。拆迁安置房无法自由买卖。因为它所建造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被拆迁人的住。因此,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是不允许出售、转让的。如果碰到有人想买断拆迁安置房,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无法办理买卖手续。只有在被拆迁者离开拆迁安置房后,房屋才能被其他有需要的公共利益项目使用。那么,针对拆迁安置房转售的行为,有一个法律名词,叫做“二手房”。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对于二手拆迁安置房的转售行为,也是存在不同的规定的。
在不少城市中,政府会根据这些地段的市场价,对于拆迁安置房开放到市面上销售。当然,这些房子的售价是低于市场价的。但是,在别的城市中,拆迁安置房是建议买方必须在入住后持有,并非可以自由出售。因此,需要注意此处的区别。
当地政府开放的拆迁安置房,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统一进行销售。至于售价应该是多少,因地区差别而异。但是,一般情况下售价较低。购买拆迁安置房,除了符合政府购房政策之外,还需要具备稳定的就业情况和缴纳了当地社保及税费等基本条件。总之,拆迁安置房并不是可以自由买卖的,唯一能够获得的方式就是,参加政府或相关拆迁公司的购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