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的事宜上达成一致,签署好离婚协议并向司法机关提交,由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相较于争议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更加简单、快捷,因此得到越来越多夫妻的选择。
协议离婚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吗?答案是肯定的。虽然协议离婚已经达成双方的一致同意,但需要到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手续。整个过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离婚协议的准备
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核心,夫妻双方需要协商好离婚的各项事宜,并在律师的协助下将协议写成书面文件。主要包括财产分割、赡养子女、探望子女、房屋等财物的归属等方面。协议要写明离婚的原因和离婚协议生效的约定等。
2. 民政局登记
离婚协议双方签署之后,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及协议书,到民政局进行办理。
3. 调解或审判
民政局收到夫妻离婚登记申请后,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处理。如果调解无效或夫妻双方不需要调解,则经过指定期间的冷静思考后即可进行离婚登记。
有时候因为协议中的某些争议因素,需要向法院诉讼解决,也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只不过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后才能前往民政局进行登记。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局进行登记,夫妻双方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及协议书,如有需要进行调解或审判后才能进行登记,全程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