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需要离婚协议书主要是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离婚过程中出现纠纷,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进行。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共识的书面证明。离婚过程中,离婚双方需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这些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签字盖章,以便后续进行合理、公正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其次,离婚协议书是民政部门审核离婚手续的重要依据。民政部门根据离婚双方提交的协议书,判断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比如是否有共同生活难以维持的情况,是否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等。如果离婚协议书有问题,民政部门将有权拒绝处理离婚手续。
最后,离婚协议书是对离婚双方的约束力。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离婚双方未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协议书没有执行,那么在离婚后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将会更加复杂,甚至可能会出现长期的法律纠纷。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在离婚过程中,离婚双方应当认真起草协议书,并尽可能保证协议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以便确保离婚过程的成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