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者自动离婚协议是指由双方协商一致,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自主完成离婚手续,且当事人双方不需要前往法院进行诉讼程序。以下是非居住者自动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离婚申请
双方同意以自动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不再继续共同生活,并向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离婚申请书应当由双方签字并附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 财产分配
双方同意对现有财产进行分配,个人财产由各自所有,共同财产按照一定比例或者协商规定的方法进行分配。
第三条 子女抚养问题
如有未成年子女,双方同意子女扶养及抚养权的归属,并约定赡养费的支付方式及具体数额。如子女已成年,双方无任何抚养费等经济纠纷。
第四条 相关责任
双方应当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前,支付完毕共同债务,解除担保责任等相关责任,以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第五条 其他事项
双方对本协议条款以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均表示认可,双方均不再有任何权利或义务要求对方。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非居住者自动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离婚申请、财产分配、子女抚养问题、相关责任等方面的协议约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降低离婚产生的纠纷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双方在签署协议前务必要充分沟通,协商并取得共识,保障离婚协议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