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政府部门主要由两个部门来组成,分别为房屋拆迁部门和安置部门。拆迁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和管辖房屋拆迁的事宜,包括资金拨付、协商安置方案、拆迁协议签订和执行等各方面的工作。安置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和管辖拆迁户的安置,包括安置地点的选取、户型设计、装修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工作。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部门负责对拆迁户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费、临时补偿费、搬迁补贴、生活补贴、过渡期租金补贴等,对于不同拆迁户的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这需要由拆迁部门进行评估和计算。
同时,在安置过程中,政府部门还负责向拆迁户提供安置房,安置房的选取需要考虑群众的意愿和实际需求,安置房的质量和服务也需要得到保障。
总之,拆迁安置政府部门的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工作,需要政府部门的各个部门之间密切协作,以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