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结婚并不应该成为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理由。相反,结婚应该是互相承诺照顾孩子的时刻。
正如我们所知,孩子是婚姻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他们的利益应该排在第一位。如果夫妻决定离婚,他们应该考虑如何做出最好的决定,以保护孩子的权益。
因此,如果双方都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就应该共同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如果有争议,也应该有一个中立的裁决人来决定孩子的最佳利益。
另一方面,夫妻之间的争吵和纠纷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如果双方坚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可能会受到伤害,他们可能会感到无助和失望。因此,婚姻的稳定和对孩子的责任感应该是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首要考虑因素。
最后,我认为,结婚不应该是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理由。相反,夫妻应该在结婚之前就共同商量孩子的抚养责任,并在婚姻中秉持这个承诺。如果发生离婚,他们应该联合起来寻求最佳利益,以保护孩子的利益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