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协议书并不算真正的离婚。协议书可以视为夫妻间的一种合意协议,通常用来达成共同意见并确定离婚涉及的各种事宜,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等等。签署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离婚双方的权益,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纷争和矛盾。
然而,只有签署协议书并不能真正完成离婚的手续。在中国,离婚的程序需要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批和登记,才能够正式生效。因此,即使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民政部门批准并登记离婚后,才会被视为正式离婚。
在协议书签署之后,双方离婚的时间和离婚所需的手续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夫妻双方的协议书中明确阐明了离婚分割的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探视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就可以通过民政部门进行简单的离婚登记过程,这个过程通常会比较顺利。但是如果协议书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双方就某些问题存在分歧,例如财产分割、抚养问题等,那么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和裁决,这个过程可能会相对复杂和耗时。
因此,只有在全部手续完成之后,民政部门批准并登记离婚,这才是真正的离婚。在这个过程中,协议书只是一个重要的步骤,但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