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解决纠纷方式,主要由仲裁员根据当事人的意见、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和裁决。相比于诉讼离婚程序,离婚仲裁具有解决速度快、成本少、保密性高等优势。在离婚仲裁期间达成协议书,是许多当事人选择的解决方式之一。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协商平衡利益后达成的书面协议,其中包括双方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的问题等。在离婚仲裁期间达成协议书,只要双方当事人真实达成协议,且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法律的要求和程序,离婚协议书是完全有效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仲裁期间达成的协议书,在仲裁员的裁决之前,当事人可以随时撤销,并重新谈判。但一旦经过仲裁员的裁决,协议书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协议书内容履行各项义务。如果协议书中存在不合法、不公正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仲裁员可以拒绝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仲裁期间达成的协议书是完全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仲裁员的裁决之前,当事人还可以随时撤销和重新谈判。因此,在达成协议书之前,当事人需要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尽可能地达成公正、合法的协议,以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和争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