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去世后,若父母双亡或继母继父抚养困难,且无法找到其他亲属,则可能会考虑将孩子托付给奶奶或其他祖辈抚养。但是,要注意的是在中国法律中,没有规定奶奶或祖辈有抚养孙子或外孙的义务或权利。
在中国法律中,监护人的指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要遵循法定顺序。在孩子父母双方都没有监护能力或双方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监护顺序为:曾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叔伯姑舅等。
其次,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14周岁以上,可以依法享有相对独立的意志和权利,他们有权选择自己的监护人。
此外,如果亲属之间无法达成共识,监护权问题需要经法院裁决。在判决之前,法院一般会听取各方的意见,考虑孩子的利益和需要,并进行必要的评估。
因此,孩子去世后,奶奶无法自动拥有孙子的抚养权。在确定监护人时,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顺序,并尊重孩子的意愿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