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离婚,经过合法程序达成的一种离婚方式,其实践性强、程序简单、时间短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离婚夫妇的青睐。在协议离婚协议书中,离婚夫妇需要约定的除了离婚事宜外,还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赡养、探视等条款。然而在开始签订协议离婚书时,需严格遵守离婚协议期限,一般要经过法律规定的协议离婚期满,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但在一些例外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提出协商要求提前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批,有关审批程序及依据规定如下:
1. 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利益。如协议书中对子女抚养、具体的财产分割等内容未有明确约定,需由有关法院审查,确保离婚协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 协议书内容需严格审查。如果存在协议书内容不合理或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在审批中拒绝该协议书的效力,要求夫妻双方重新协商制定协议书。
3. 双方需进行再确认。在办理提前离婚手续时,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再确认,明确离婚协议,避免遗憾。
因此,在各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一致同意,提前办理协议离婚是被允许的,但往往需要经过相关法院的审批,注意协议书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