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如果有多个人在一起合谋挪用公款,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被关在一起。这并非是因为要让他们一起面对惩罚,而是因为监狱和拘留所的资源和设施比较有限,同时也为了保障他们的安全和监管效果的最大化。
将挪用公款的犯人关在一起可以有效避免他们之间的勾结,防止他们对外部组织的干扰和操纵。此外,在一个团伙中关押的人数越多,互相监督的效果就越好,他们之间的秘密交流就越难。
然而,同样挪用公款的人可能会被分别关押在不同的监狱或拘留所,这完全取决于刑事司法系统的安排和判决结果。如果他们被指控的罪行不太一样,或者有不同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被安排在不同的监狱和拘留所。
总之,挪用公款的犯人关在一起并不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但这种情况确实会加强监狱和拘留所的监管效果,防止受刑人之间勾结,保障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