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分割方式,一般情况下,夫妻协议离婚的判决书上都会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若判决书中确实规定了车辆的归属方案,则离婚后,车辆应按照规定在双方之间进行分割,不得私自转移、挪用其他人使用。
如果未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车辆的归属,夫妻双方应当再次协商,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在法院进行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如果仍然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在诉讼过程中,车辆仍应当在夫妻双方之间保持共有状态,不得擅自转让或使用。
在夫妻离婚协议达成之前,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使用离婚协议上的车辆,否则可能会构成违反协议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如果有一方在离婚协议达成前未经协商或同意私自开走共同财产中的车辆,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其侵权行为进行追究,以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