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写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法律程序,具有很强的证明效力,可以为离婚协议书增加可信度。但同时,公证处并不负责制订协议书的内容,也不会审查其合法性和公正性,因此,一份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最好是由律师或双方自行起草,并经过双方协商达成的。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的重要文件,代表着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意向和协议内容,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制定清楚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书。一份完整的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离婚事由、离婚方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亲等相关条款。
今天,离婚越来越普遍,在制订离婚协议书时应该注重以下几点:
1、 基于公平原则制订,尽可能保证双方长远利益。
2、 审慎考虑离婚后的生活需求,不能给自己和孩子带来经济困难,也不能负担不起维持前婚姻所消耗的经济资源。
3、 考虑离婚后谁来承担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费用,以及父母陪伴和探视问题等。
4、 不同夫妻互相理解和尊重,避免出现难以沟通、意见不同的情况。
5、 协议书内容要准确明确,双方共同确认,签字并上交公证处公证。
公证处写离婚协议书本身具有一定的可信度,但其并不负责协商协议内容,也不会对协议书内容进行审查,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一些法律上的漏洞或争议,还需要请律师或法院进行审查和处理。 因此,为了保证协议书更加准确有效,建议双方在协商制订过程中认真而谨慎,确保各项协议条款清晰明确并尽可能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