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离婚协议书应该由双方共同编写。这是因为婚姻是两人的事情,离婚也应该是两人的事情。而且,双方合作编写离婚协议书可以减少矛盾和冲突,并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协议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当然,如果一方不愿意参与编写离婚协议书,那么可以由另外一方撰写,并在互相讨论、协商、修改的过程中达成共识。重要的是,协议书应该包括离婚所需解决的各个方面问题,例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等。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该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并尽可能地考虑对方的利益和感受。在发生争议或困难时,可以寻求专业人士或婚姻法律师的帮助,以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总之,离婚协议书应该是由双方共同编写的,以达到最大的公平和合理性。只有双方都认可并签署了协议书,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