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是XXX和XXX,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自行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愿离婚
我们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决定自愿离婚,终止原配偶关系,对此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原共同财产的分割
我们共同协商,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原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XXX家庭财产归XX所有,XXX家庭财产归XXX所有。
三、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权分配
我们的共同子女由XX抚养,争取他们的良好成长和教育。XXX保留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时间需要双方提前协调、沟通。
四、离婚协议生效及执行
本协议签订后,需要双方到有关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需全力履行本协议,如有一方未履行或者违反本协议,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协议书补充
如本协议中所未尽事项,双方同意进行补充,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六、互不干涉及保密义务
离婚后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生活、工作及重新婚配等行为。同时,在本协议生效期限内,双方应该对本协议内容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本协议,经我们认真考虑、协商,特此签署。在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