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领养是一种具有一定风险的做法,由于其非正式性质,可能会导致较大的风险和不稳定性。即使已经进行了领养,还是有很多原因会让领养人放弃抚养权,这并不罕见。放弃抚养权必须要通过书面形式并且经过法律程序才能有效,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写法。
本人XXX,民间领养了XXX,现经过认真考虑,决定放弃对其的抚养权。本人声明,此决定是出于自愿和无外力干扰的情况下做出的,同时也同意不再追究对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方众所周知的原因,本人认为自己无法继续承担对XXX的抚养责任。在领养过程中,我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现实情况也超出了我方的控制范围。虽然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在我的最大限度范围内,我将尽力帮助找到一个得到妥善照护的家庭或机构。
在放弃抚养权的过程中,本人保证不会损害XXX的身心健康,不会轻易将其转交给其他人,不会应付重重手续和法律程序。为了遵循相关法律和规定,我会按照有关程序和条例,与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协商,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所有手续。
我明白,放弃抚养权将对XXX的人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我永远不会对我的决定轻率或随意。在无法继续为XXX提供抚养条件的情况下,我将一直关注他的成长和发展。我会向新的照顾者提供有关XXX的重要信息,并配合社会福利部门的工作。
此声明是经过认真考虑,并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所撰写的。本人表示,此文件有效,一旦签署,即代表本人无条件放弃对XXX的抚养权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