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涉及多个部门和政府层面的负责,而在广东省,拆迁安置办一般归属于房地产主管部门,如城市管理局、建设局等。拆迁安置办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拆迁计划:拆迁安置办负责拟定拆迁计划,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明确拆迁的范围、时间和目标等要素,并将拆迁计划向社会公布。
2. 安置方案:拆迁安置办负责确定拆迁对象的安置地点,并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保证拆迁对象在新居生活的基本条件。
3. 拆迁补偿:拆迁安置办还需要确定补偿标准并向拆迁对象发放补偿款,涉及到财政、土地管理、房产测绘等部门。
4. 督查监管:拆迁安置办还需要对拆迁过程进行督查和监管,确保拆迁职能部门按照法规、规章和纪律的要求落实拆迁安置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办的职责和权力并非是绝对的,拆迁安置涉及到的各方利益和地方情况都需要考虑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与其他政府机构、地方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和拆迁对象进行充分沟通和合作,以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