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如果当事人已经进行了归还,应该尽快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具体来说,处理挪用公款已归还的案件,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当事人应主动向相关部门如公安机关、审计机关或财政部门等进行书面或口头说明情况,并主动缴纳相应的罚款。
第二步,有关部门应据实核查当事人挪用公款的情况、挪用的款项数额、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同时核实归还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步,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切勿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真相。
第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如罚款、劝退等。
最后,当事人还应该认真吸取教训,尊重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自觉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充分发挥自己工作和生活中的表率作用。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应该存在。对于已经挪用公款的当事人,必须尽快主动归还并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认真吸取教训,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