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宅基地条例》,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上注明的宅基地使用期限应不少于30年。而对于农村宅基地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规定,户口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常住户口是指本市、县(市、区)的居民,不具备参加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权益。而暂住户口是指在本市、县(市、区)暂住的人员,其户口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至1年,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宅基地的具体操作中,由于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性质与城市住宅用地不同,因此户口管理也有所不同。根据国家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但农村宅基地户口可以流转。也就是说,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宅基地建设者,使用权归属于宅基地使用者,使用者有权对宅基地的暂住人员进行管理,并可以向其他暂住人员收取管理费用。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户口的有效期跟随宅基地使用权期限,一般不少于30年。而户口的有效期则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