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离婚双方分割财产、抚养子女、探望子女以及其他制定协议。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除了以上述协议内容外,还可以细化其他协议约定,以确保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以下是一些其他的协议约定,供双方参考:
1. 就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约定子女所需日常生活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以及另一方探视子女的时间和频率。
2. 双方可以约定如果有一方参与国家福利资助计划或其他特别资源或刺激项,是否可以与另一方平分资助或收益。
3. 如果双方共有财产,可以详细规定处理方式,包括拍卖、分割、出售等。
4. 就未分割的财产、债务或其他责任问题,可以约定如何执行,最好注明清楚财产归属、债务支付责任等细节问题。
5. 对于任何未约定的政策和问题,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解释和规定,以后会产生争议和矛盾的条款,可参照相关法律规定,以便避免不必要的争论。
总之,在写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双方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协议约定事项,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制定完整有序,减少未来的法律纠纷。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双方应当咨询专业律师,并在无争议的情况下签署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