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协议书并不一定代表着铁了心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所制订的一份文件,它可以是为了解决一些争议点而订立的,也可以是为了减少离婚过程中的时间和精力消耗而订立的。协议书所规定的内容一般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债务承担等方面。双方在协议书中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对于离婚后的生活可以带来可预期的稳定性和安全感。
协议书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双方达成的共识,因此在离婚的过程中,一方写了协议书并不代表着另一方也已经同意离婚。在部分情况下,协议书可能只是为谈判过程中的一个临时草案,在协议书的基础上还需要针对性地解决某些问题,直至达成最终协议。
此外,纵使写了协议书,也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会离婚。协议书只是为离婚提供了可行的方案,而双方依然可以在谈判过程中试图和解和缓原本陷入僵局的矛盾,也可以寻求其他解决途径。因此,对于写了协议书的夫妇,仍有可能重新考虑,进行婚姻关系的调整和修复。
综上所述,写了协议书并不一定代表着铁了心离婚。一份协议书只是为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而对于离婚问题的最终决定,还要根据夫妇双方的意愿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