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的住宅用地,通常是由农村里面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家庭所占用的。它的出现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也是在我国城乡分割体制下的一种特殊土地制度。
然而,在是否算是有房的问题上,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首先,从外观上来看,宅基地没有房屋建筑,因此不可以算是拥有了房产。同时按照我国的现行土地制度规定,宅基地归属于农户,但不可流转,也不可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和变现。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宅基地也无法算作是一种房产。
但是,如果我们从权益和使用角度来看,宅基地确实可以算作是一种有房的情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农民在宅基地上建起了自己的房屋,并且最终也拥有了房屋使用权。这种使用权也是建立在宅基地这一土地产权的基础上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与房产使用权相类比。而且随着农村的城市化进程加速以及住房条件改善的需要越来越强烈,很多宅基地开始被拆迁并获得了相应的补偿,这也就进一步验证了宅基地作为一种有房的情况。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的归属和权益具有比较复杂的情况,它既不是一种完全的土地产权也不是一种严格的房产使用权,但在实际生活中确实可以作为一种有房的情况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