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指政府为了推进城市建设或进行城市改造而将原来的房屋或土地收回,然后将原居民安置到新的住宅区或其他地方的一种行为,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环节。拆迁安置结束并不仅仅只是颁发一张安置证或一笔安置款就行了,还需要以下几个阶段的完成:
1. 前期的征询和谈判
在拆迁安置的开始阶段,政府部门应该首先进入当地,通过征询搬迁户的意见和需求,与搬迁户进行谈判,商定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以及拆迁时间。
2. 协议和补偿款的签订
当政府与搬迁户达成协议后,需要签订协议。在签订协议之前,政府需要根据当地市场价值测算调查,计算出合理的补偿款。如果搬迁户不满意补偿款,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经过协商,搬迁户同意之后,就可以签订协议和领取补偿款。
3. 新住房的通知和选址
政府需要提前向搬迁户通知新住房的具体情况和选址。在新住房的选址方面,政府应该考虑到搬迁户的需求和就近原则,尽量减少搬迁户的生活不便。如果搬迁户并不满意选择的新住房,可以就此提出异议和申请更改新住房的选址。
4. 新住所的装修和入住
在搬迁户签订居住安置协议之后,政府负责新住房的装修和交付。政府需要确保新住房的基础设施完善,生活质量相当或优越于原住所。同时,政府需要确保搬迁户清理原住房内的物品等,避免因此给新住房的利用带来影响。
总之,在拆迁安置行动中,只有政府和搬迁户能够真正坦诚地开展合作,避免发生一些问题和纠纷,才能顺利完成拆迁安置行动,为城市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共同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