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拥有公共职责的公务员,我因个人私利,曾经在工作中挪用了公款,对于我的行为,我深感愧疚和懊悔。
首先,我清楚地认识到我的此次行为违背了职业道德和职责要求,也侵犯了公共财产的安全。我个人的私利行为不仅会导致政府部门出现财务缺口,还会影响到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公众的利益。我深刻认识到,这样的行为对于我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都是极大的伤害。
其次,我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积极向有关单位主动交代自己的行为,对于自己挪用的公款进行还回,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我也会认真检讨,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杜绝类似的行为再次发生。此外,我还将借此机会向所有公民表达我的歉意,明确告诉他们我将认真整改自己的错误,恢复他们对我和政府部门的信任。
最后,我在此向所有公民发出诚挚的致歉,希望他们能够给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今后,我决心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公共财产当做珍贵的财富,并且绝不在工作中再出现挪用公款的行为。
以上就是我对于自己的行为的反思和忏悔,我会一直努力工作,修正错误,为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