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5年是指在中国拆迁补偿中,政府义务为被拆迁人提供的一种住房补偿方式,即政府在拆迁时为被拆迁人提供的新房并承诺至少5年内不得转卖、转租、变更用途等。这是一项政府为保障公民基本住房权利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一些大城市的城市更新、城市扩建等规划中,许多老旧住宅区需要被拆除,因而涉及大量的拆迁。政府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住房权益,通常给予物质性和精神性的补偿,其中就包括拆迁安置房。
在此,政府会给予被拆迁人一套新的住房,补偿方式有些地区是以居住面积、房价的市值来补偿,有的地区则是以国家标准或者专项补偿来解决。而新房由政府为其拆迁的居民免费 分配,同时也代替了旧房居民的应缴房屋税、物管费等费用。
拆迁安置房通常会存在很多问题,如地理位置、先行装修程度、居住面积、环境卫生等方面。同时,在拆迁安置房5年的约定期内,房屋所有权归被拆迁人所有,但是被拆迁人只能使用,不能贩卖、转让、转租、改变用途等。在5年期限结束后,房屋所有权将转归被拆迁人所有,随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买卖、出租等操作。
总之,拆迁安置房5年指政府为保障被拆迁人基本住房权益而提供的一种住房补偿方式,在5年期限内,房屋所有权属于被拆迁人,但不能转卖转租等,5年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