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民事主体在自愿、平等和公正的原则下,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书,并提交审批机关审批、注销婚姻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程序。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当事人反悔,想要改变离婚的决定,那么就需要看具体情况而言。
一方面,如果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后的七天内或审批机关未作出裁决前双方申请撤回离婚协议书,那么审批机关应当予以撤销。这时候,离婚协议书就变成了无效协议,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也就不会被解除。但是,如果已经经过审批并注销了婚姻登记,那么就需要重新登记。此时,当事人必须再次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对方自愿结婚,那么双方可以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恢复婚姻关系。
另一方面,如果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后的七天内,其中一方反悔,而另一方坚持要离婚,那么离婚将会被继续进行。如果已经经过审批并注销婚姻登记,那么也需要重新登记,但是双方恢复婚姻关系的可能性比较小。总体来说,协议离婚后的反悔,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和双方感情的恶化,所以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应认真思考,不要草率行事。如果无法避免离婚,而在签署协议书之后又有反悔的想法,应当第一时间与对方进行沟通,尽量协商解决问题,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