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属于父母共同行使,如果双方父母在离婚后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会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出判决。在张嘉倪与秦昊离婚案件中,张嘉倪作为孩子的母亲,有着争取抚养权的权利。
首先,张嘉倪与秦昊离婚的原因是因为秦昊的婚外恋,这使得秦昊在抚养孩子方面的资格受到了质疑。其次,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在离婚后根据最佳利益原则,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抚养权判定。此外,张嘉倪曾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她是一个擅长照顾孩子的母亲。这些因素会成为法院给予张嘉倪抚养权的重要考虑因素。
但是,孩子的抚养权最终是由法院做出决定的。法院会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综合考虑父母的情况和条件,作出最合适的判决。因此,无论是张嘉倪还是秦昊都不能确保他们会得到抚养权,要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