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私有化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宅基地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宅基地的本质是公共利益的体现,宅基地制度的确立是为了保障农民的住房权和土地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如果私有化宅基地,会破坏农村社会平衡,使贫富差距加大,影响社会稳定;另外,宅基地是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私有化宅基地,会影响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运作。
其次,政府也明确规定了宅基地不得出售、转让、抵押,仅供村民建造自住房屋使用。这也是为了避免宅基地被私人占有,破坏农村土地制度的平衡和稳定。
最后,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权益,也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所,依法享有宅基地权益是农民的合法权利。因此,宅基地私有化,不仅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符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会被私有化,宅基地制度将会在未来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