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协议是在离婚程序中进行的一项协议,但如果夫妻还没有正式离婚,而且仍在争执和矛盾中,那么进行居间协议会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居间协议需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夫妻之间的矛盾和争执仍然很大,达成一致就难以实现。居间协议需要双方平等协商,而离婚过程中往往存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居间协议会因此变得不确定,难以实施。
其次,居间协议需要夫妻双方自愿进行。如果其中一方被迫同意协议,协议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在离婚过程中,存在一方利用居间协议达成自己利益的情况,这样的协议也不会被法庭认可。
最后,居间协议需要双方明确其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如果夫妻双方还没有清晰地了解自己的财产和债务状况,居间协议就无从谈起。在居间协议中,可能涉及到房产、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重要事项,如果其中有一方不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就会导致协议无法实施或是被一方利用占便宜。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还没有离婚,应该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矛盾和问题,而不是急于达成居间协议。如果仍然无法解决,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端。当然,任何解决方案的前提都是要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