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在解决离婚事宜时所达成的协议书。通常离婚协议书分为三个部分: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和夫妻债务协议。
首先,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的约定。在协议书中,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分割。同时,还应针对财产分割事项进行协商,如分割比例、分割方式等。另外,要明确解决财产分割相关的后期事宜,如谁承担债务、房产分割及过户等。
其次,子女抚养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探望权等事宜进行的约定。在协议书中,需要详细列出抚养权归谁,如何安排子女的探望时间以及谁来支付子女的各项费用等。同时,需要考虑到孩子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化,协议书也应预留处理变动的相关条款。
最后,夫妻债务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协议。在协议书中,需要说明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的,如何分割等。针对未清债务或追加债务,也应在协议书中进行约定。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对于事实问题的真实认识和对在生活中已经积累的问题的理智协商。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积极互动,达成且签署协议书后,应当保持店卡,维护和睦关系。因此,写好离婚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