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父母共同行使,也就是说,父母在离婚后仍然可以共同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问题。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父母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可能会做出抚养权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抚养权通常是授予指定的父母,并且不能分割。这是因为孩子需要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充分的爱和关爱,分割抚养权会使孩子无法获得稳定的生活和适当的关怀。
然而,在某些罕见的情况下,分割抚养权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例如,如果孩子有心理或身体上的特殊需求,父母需要分别居住以满足孩子的需求,或者如果父母居住在远离彼此的地区,孩子难以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中往返。但是,在分割抚养权之前,必须充分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如确保孩子在各方面的需求被满足并经受得起繁重的旅行负担。
综合来看,在许多情况下,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家庭和法律协商应该致力于找到一种权衡所有需求的方法,以确保孩子在生活中获得最大的稳定性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