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指的是农村居民在基本农田上建造住房的土地。这种土地权属是国家所有,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负责管理。宅基地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项深刻变革,也是为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增加他们的财产和保障他们的住房权益而实行的土地制度改革。
根据《宅基地管理条例》,宅基地主要分为两种: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宅基地。前者是指村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而后者是指农民个人在家门口可以自留的一块宅基地。集体宅基地优先用于农民建房,但有些村庄存在太多的宅基地,而人口不足以填充这些土地,导致部分宅基地闲置或者随意放弃,造成土地浪费的情况。
农村宅基地的实行对于发展贫困地区的经济,促使农村居民改善居住及生活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而宅基地制度也需要加强监管、规范运作,以充分发挥其好处,避免其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