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离婚方式。一般情况下,一旦协议离婚达成并生效,双方便不再具有复婚的权利,也就无法反悔。然而,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后发现自己还彼此深爱着,想要重归于好,是否有可能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旦达成离婚协议并生效,就不能再通过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来撤在离婚协议。而就算离婚协议已经签署,但还未经过法律程序并生效,也不可以一方反悔,因为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双方都应当具有完全的自由意志,并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如果在签署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其中之一是被迫或者欺骗同意,那么这次协议离婚是不合法的。但如果是双方自愿签署并经过法律程序生效的离婚协议,就不能再反悔重归于好了。
所以,在协议离婚后,如果有反悔的想法,建议及早停止签署离婚协议。如果已经签署并生效,就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段二人世界,重新振作起来,建立良好的婚姻关系。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中有不合法、不合理的部分,或者有某一方违反了离婚协议导致离婚无法生效的情况,也应该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总之,协议离婚一旦生效,双方就应该正视现实问题,真正为自己的未来和家庭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