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协议书是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一份书面协议,其中包含了双方在财产分配、婚姻义务、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商和约定。一般情况下,婚姻协议书可以作为解决夫妻纠纷、保障财产无纷争等需求的一种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婚姻协议书并不等于是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协议书,前者只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自主约定,而后者则是在两个人以协商的方式终止婚姻关系合法地达成的协议。离婚协议书需要在法定程序下得到认可和处理,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
因此,婚姻协议书并不能有效解除婚姻关系,也不能替代离婚协议书的作用。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实需要签署婚姻协议书,最好在离婚后再与离婚协议书相互补充。只有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才能真正有效地终止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