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离婚案件中,一方可能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并请求对方支付赡养费用。但是否有赔偿是需要根据法律来判断的。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我国目前的婚姻法并没有规定离婚是否需要有抚养权的转移或赡养费的支付问题。因此,是否需要支付赡养费以及赡养费的数额应当由双方自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则需要依靠法院的裁决。
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离婚后,孩子由其中一方抚养,对方方需要支付赡养费。如果双方都有收入,则该费用的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考虑到孩子的生活与成长需要,应当合理计算。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则法院将作出裁决。
但如果一方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这时对方可以向放弃方索取赡养费用。放弃方支付赡养费,是为了补偿把子女抚养的责任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但是,要求支付赡养费还需要注意的是,对方的抚养条件需要依法获得法院的认可。
总之,在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定义离婚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并根据情况做出赡养费的支付。如果无法协商,也要依照法律程序解决。同时,双方必须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让孩子得到充分的关爱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