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时需要由父母或者监护人争夺抚养权。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存在父母可以不争夺抚养权的情况。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1.孩子已经成年,超过18岁,这种情况下,孩子已经可以独立生活,且成年人已经获得自由裁量权。
2.当孩子因为父母离异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父母或监护人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由法院或者政府指定。
3.家庭暴力或虐待等情况,父母或监护人失去了抚养子女的权力。
4.孩子有较为切实的利益,例如:房产、财产继承等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应该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表处理。
总之,对于争夺抚养权的情况,应该审慎考虑,选择最为利于孩子发展和身心健康的方式,在保护孩子的前提下,为亲子关系和谐,避免不必要的伤害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