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村集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村民的财产进行征收、拆迁和安置,这是因为村集体只是一个经济组织,不具备行政管理权。
如果村集体需要进行拆迁安置,必须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由政府部门确定拆迁的范围和安置的方式,并在以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下进行补偿。
同时,政府在进行拆迁安置时也应该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能漠视村民的生计和民生问题,要确保村民的财产和利益得到适当的补偿和保护,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此,如果村集体要进行拆迁安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不能违反村民的合法权益,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和社会舆论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