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农村宅基地的面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规定。根据南京市房产局的规定,南京市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且宅基地的用途应是建设住宅、农家乐、养殖、种植等农业生产或服务。但是,由于不同区域土地资源的差异、农村人口的压力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宅基地的面积额外有规定。
另外,在南京市六合区,宅基地面积要根据农户自愿、自主的原则,结合土地质量、地形地势、宅基地的规划,自行规划宅基地面积,但最小规划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这样的宅基地面积比其他区域要大一些,但也在六合区的特殊情况下进行规定。
总的来说,南京市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据不同区域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但无论如何,各地规定的宅基地面积都会保证农户有足够的土地资源进行农业生产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