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需要申请离婚,而且必须在双方共同居住的户籍所在地申请。这是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户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概念,是个人身份的重要标志。因此,在大部分情况下,想要离婚的夫妻必须回到居住地所在的户籍地去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在法律上,也允许协议离婚外地申请的情况发生。例如,夫妻离婚后其中一方搬离了原居住地并且户籍已经迁移到了其他地区,此时另一方对离婚意见一致并且申请离婚的话,可在该离婚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向其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即可。同时,若两人已早已分居而原籍地与本地相隔很远,则也可就处于分居状态的一方的居住地地方人民法院,向原名义上的户籍地人民法院申请。而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协议离婚。
总之,协议离婚外地申请是可以被允许的。只是夫妻双方要慎重考虑好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免在后期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另外还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不同地区的取证材料、证明等问题上可能存在巨大差异,一定要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免拖延离婚手续。
总之,无论在哪个地区,要想有效地进行协议离婚申请,都需要夫妻双方充分理解法律法规,并确保身上的证明材料和手续符合相关标准,以便不打机会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