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号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拆迁的居民安置的房屋,通常是由政府或房地产企业投资建设的,旨在解决原住居民无家可归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权通常归属于被拆迁居民或按照政府的安置方案分配给其他需要住房的人员。
对于被拆迁的居民而言,政府会根据其原有房屋的面积、位置、市场价值以及个人需求等因素,对其进行补偿和安置。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权通常是根据政府安置方案安排的,一般来说被拆迁居民可以选择领取安置房或者接受相应的补偿款。
对于其他需要住房人员而言,政府通常会将难以满足住房需求的人员进行登记,并且按照一定的标准优先分配拆迁安置房。这种情况下,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条件和限制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的政策规定进行具体的分析和了解。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权是根据政府安置方案而定的,通常只对被拆迁的居民或经过科学评估后的其他需要住房人员开放。因此,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了解当地政策规定和自身居住需求,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