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女方是否获得小孩抚养权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传统社会中,女性通常比男性更具有照料孩子的能力和责任心,因此通常由女方来承担小孩的抚养。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的发展,夫妻双方都有权享有小孩的抚养权。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小孩,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监护和抚养义务。因此,在离婚时,非常重要的一条原则是以小孩的权益为首要考虑因素,父母双方需携手共同承担抚养责任。
但是,如果夫妻之间的离婚原因导致一方失去照顾小孩的能力或决定性的抚养能力,或者一方放弃了抚养小孩的权利,那么小孩的抚养权就可能被判给另一方。一般情况下,如果小孩尚未成年,母亲通常会获得更多的抚养权。
此外,如果父母之间无法就小孩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法院将会根据小孩的最佳利益进行判断。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心理需求、教育需求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双方的生活、工作和经济能力等情况,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总之,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以孩子的利益为最高原则,慎重考虑小孩的抚养问题,并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如果在达成一致的过程中出现分歧,则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最终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