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挪用公款案件中,涉及到的人员有以下几种:
1. 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通常是挪用公款案件中的关键人物,他们拥有管理和监督公款使用的权力和职责,如果他们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有利益冲突,就会滋生挪用公款的风险。
2. 账务员:财务部门的账务员通常负责公款的核算、管理、清算等工作。他们拥有大量的财务信息和数据,如果他们存在人为篡改账务、虚增收支等违规行为,就会打开挪用公款的大门。
3. 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挪用公款案件中,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负有重要的监管和检查职责。他们应该进行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公款挪用等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案件的发生。
4. 监事委员会成员:在公共机构和企业中,监事委员会应该对机构内部的权力行使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监事委员会对管理监督存在缺陷,对公款使用审核不严,就容易让挪用公款的行为得以进行。
5. 其他业务部门人员:挪用公款案件中,其他业务部门的人员也有可能涉及到挪用公款等违规行为。比如工程部门,如果存在虚报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等问题,就会导致公款挪用。
总之,挪用公款案件中涉及的人员很多,只有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行为,才能有效遏制公款挪用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