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在城市更新或者是政府收回土地的过程中,政府或者是开发商与居民或者是业主之间签订的一份协议,这份协议文书是拆迁补偿的重要依据,其具有法律效力。而针对拆迁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对于一些居民或者是业主,他们可能会认为拆迁协议不需要进行公证。原因在于,拆迁协议的签订一般是在政府、开发商和业主之间进行的。在拆迁协议书上,一般会注明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愿,确认产权归属,明确拆迁补偿事项和金额以及具体的拆迁时间和方式等等。因此,有些人认为,作为双方参与者,双方之间互相确认,公证过程不是必要的。
然而,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拆迁协议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应当遵循国家规定的法律程序。而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所有的法律文书都需要进行公证。从这个角度来看,拆迁协议也应当进行公证。进行公证可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避免纠纷的发生,保障签订双方的利益。
综上所述,对于拆迁协议的公证问题,个人意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遵循法律规定,进行公证。虽然拆迁协议不公证的情况也不能完全否定其法律效力,但不公证的拆迁协议承担的法律风险会更高,且在很多情况下会带来很多的不便。因此,在签订拆迁协议时,应当尽量选择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