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在2019年发布的《福建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规定,福建省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 对于城镇化发展重点区域,宅基地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对于一般区域,宅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2. 宅基地不得跨越村界,单一宅基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500平方米。
3. 宅基地应该规划合理,达到生活居住需要,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方便通达等基本要求。
4. 对于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70年;对于农民家庭自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50年。期限届满,需经过审查合同续签,未能及时续签的,宅基地归还集体所有。继承人可办理宅基地继承手续。
总的来说,福建省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比较灵活,可以根据区域的不同情况进行调整,但最小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期限也是需要严格遵守的,未经合法审查合同续签的宅基地将归还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