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中有规定探视权的相关内容,但是一方拒绝执行时,另一方首先可以考虑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尝试解决问题,如果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法律途径中,需要先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的探视权,或者要求更改或修改协议中的探视权内容。公正的法院可以通过审查证据和听证等方式,判决一方必须履行协议中规定的探视权,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离婚协议的合法性。
另外,如果子女遭受到对方拒绝探视的精神和心理伤害,可以考虑连同子女一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履行探视权,并且同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到子女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更有可能判决对方履行探视权,以便子女早日恢复正常的家庭生活。
总之,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了探视权,对方却不履行,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法律途径等方式解决问题。无论通过何种方式,都要以子女的福利为首要考虑,尽快解决探视权被拒的问题,保障子女的权益和离婚协议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