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可以分割登记,但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
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将其宅基地划分为两个以上宅基地,申请土地登记。但是,划分后每个宅基地必须保持合理的面积和形状,不能超过其承载能力。
具体来说,宅基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农村基本建设标准的规定进行划分。在划分宅基地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 宅基地的面积应当按照本村规定的标准分配,每个家庭分配的宅基地面积应保持相对平等。
2. 划分后的宅基地应当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和管理需要,不能影响生产和生活等活动。
3. 划分后的宅基地所在的土地,应保证合理利用,不能破坏生态环境。
4. 划分后需要进行土地登记,确保所有宅基地的合法性和产权归属。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划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原则,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村民权益的平等,以推进农村地区的发展和建设。